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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纳雍法院龙场人民法庭通过法庭、“滚山珠”调解工作室、村民家里“三点一线”,即时化解了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。
2021年,家住龙场镇大营村的杨某因种植猕猴桃需要,向家住寨乐镇戈落村的原告胡某购买了500包复混复合肥、215包复合肥和50包尿素等农资,价值共计4.4万余元。多次催收无果后,胡某只好诉至法院。
经诉前了解,杨某和胡某主要是因为“退货有无约定”发生争议,无法将大量剩余的物资退还胡某,无奈之下才拖延付款。
在组织双方到法庭进一步沟通后,龙场人民法庭干警从“虽无约定,但可依交易习惯”的角度出发,提出将完好无损的物资退还胡某的处理建议,得到双方的同意后,随即将此纠纷委派“滚山珠”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杨丹梦进行调解。
在前往杨某家中清点完包装完好的农资后,特邀调解员随即组织杨某和胡某到纳雍法院设立在龙场大营的“滚山珠”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并现场签订退货付款协议,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。
最终,胡某同意收取杨某退还的160包农资,杨某也按协议支付了2.8万余元农资采购款,双方拖了近两年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。